负责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民事裁判结果和行政裁判结果、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民事执行活动和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民事和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主任:彭平(员额检察官)
副主任:朱建华(员额检察官)
员额检察官:胡生亮、龚群、秦家智
检察辅助人员:张建林、李黎洪、胡琴、唐斌
办公电话:0816-2216352